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更加完善的全省技术转移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规范技术经理人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行为,促进技术经理人职业健康发展,保障技术经理人合法权益,扶持和培育一批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设立技术经理人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现面向全省开展2021年技术经理人事务所认定申报工作。结合《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事务所管理办法》,见附件5)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以及从事技术转移、国际技术交流、专利代理、咨询服务、无形资产评估、项目孵化等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机构或社团组织。其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技术评价、检验检测、科技金融、法律、财税、培训等。
1. 注册地必须在江苏省内,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所,原则上正常运营满2年。
2. 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技术转移或相关从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挂靠服务5名以上(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备案技术经理人或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资格证书的技术经理人。
3. 上年度促成技术合作项目成交金额不少于50万元。
4. 在运行过程中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转移服务案例2~3个。
5. 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有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无工商税务不良记录及知识产权类诉讼案件发生。
1. 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各地方(行业)分中心按照《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区域内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事务所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并寄送至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南京市成贤街118号2号门三楼)。
2.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技术经理人事务所认定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一式二份),于2021年12月8日前报送至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各地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cuim@jstec.com.cn,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3.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申报主体责任意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提交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崔猛 025-89665807
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