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风险投资平台均连续发布了有关深度科技的报告,这表明深度科技理念在国际上引起了一定的关注。面对后疫情时代严峻的国际经济环境,世界各国都在寻求新的经济增长路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开展深度科技创新有可能成为我国加强前沿科技研发转化、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作为一个动态概念,深度科技创新呈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包括更加强调前沿性科技领域的引领作用、更加依赖于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原理性突破、更加注重高水平创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等。
深度科技创新面临6个重要发展趋势:深度科技领域突破难度加大且更多偏向于技术科学和技性科学领域的突破;深度科技创新越来越依赖创新的制度建设与生态体系升级;高能级、复合化的创新主体越来越成为深度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深度科技创新更加依赖于创新投资相关主体;深度科技商业化对技术知识基础、创新创业工具和平台的依赖度更高;深度科技创新将成为我国第五次创业潮的核心内容。
建议从4个方面大力推动深度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首先,促进创业式创新和创新式创业的双向互动;其次,注重投资衔接,完善接力棒型投资体系;再次,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加速创新与产业生态升维;最后,深化创新基础制度改革与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
引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都发布《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以下简称“GII报告”)。2022、2023年均把主题定为“创新驱动增长的未来”,并连续两年讨论了有关深度科学(deep-science)的问题。报告将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增长的希望寄托于两个创新浪潮:一是以超级计算、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时代创新浪潮,其将推动所有领域在促进基础科学发展和提高生产力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以生命科学和健康、农业食品、能源环境和清洁技术、交通等领域的科学突破为基础的深度科学创新浪潮,其将为健康、食品、环境、运输等4个对社会至关重要的领域带来革命性的创新。
GII报告并未给深度科学创新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深度科学创新内容要点如下:第一,深度科学创新以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科学突破为基础,能够对上述4个重要领域产生革命性影响,且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逐步走向成熟,目前处在爆发或即将爆发的阶段。第二,当前的深度科学创新拥有了更为有效的工具,如信息通信技术,因而基础科学、工业创新和市场之间的联系也变得更为紧密。第三,深度科学创新的几个优先政策事项包括:资助突破性创新并提供商业激励;促进创新技术转移与应用;建设互补的基础设施;消除不平等和促进竞争;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学习。第四,深度科学创新能够影响生产率和社会福利,但必须克服许多障碍,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现,特别是在技术应用和扩散领域。
此外,欧洲风投智慧平台Dealroom联合两家风投机构,连续发布了2021版、2022版、2023版《欧洲深度科技报告》。其中,《欧洲深度科技报告(2023版)》将“深度科技(deep-tech)”定义为首次进入企业、面向市场的产品的全新科学和工程突破,并提出深度科技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高水平研发支撑、产品的高度新颖性、行业和区域的高影响力以及较大的融资需求等特征。根据《欧洲深度科技报告(2023版)》,可以将欧洲的深度科技创新重要内容概括如下。第一,解决人类面临的贫穷与不平等、资源短缺、气候变化、隐私保护与网络安全等问题,且需要科学和工程的突破。第二,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对人工智能、未来计算、新型能源、太空技术等四大领域进行重点投资;学术机构协同赋能开展深度科技创新的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全面参与并支持开展深度科技创新的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促进形成多个深度科技创新集群。第三,深度科技的技术风险和团队风险更高,而市场风险和竞争风险则相对较低。第四,欧洲具备成为全球深度技术卓越中心的条件,包括扎实的基础研究、众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的公众支持等。第五,深度科技影响深远,涉及许多行业,主要有:新型AI、计算生物学与化学、未来计算、先进材料、空间技术、机器人与无人机、新型能源等。第六,欧洲深度科技投资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第七,许多成功的欧洲深度科技初创公司背后都有强大的学术支撑。第八,欧盟委员会确定了能源技术、量子技术等十项至关重要的技术。第九,提出了鼓励更多企业家进入深度科技领域等八大建议。
以上两个报告,前者强调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新材料等重点前沿技术领域的科学突破对全球产业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后者主要涉及欧洲的前沿技术投资与科技企业创业。总体来看,深度科技创新研究得到了更多风投机构的关注。两个报告的相似之处在于:一是都认为深度科技正在迎来新的创新浪潮;二是都强调科学技术突破的作用;三是涉及的细分领域有重叠;四是均认为深度科技创新影响深远,需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尤其是欧洲面临的挑战更多;五是提出了一些类似的政策优先事项或政策建议。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强调: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必须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5个方面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学术界从不同视角诠释了创新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系。例如:基于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提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8条进路;强调新技术、新产业,根技术、根产业;强调未来产业;强调区域、园区的创新载体与生态优化作用;等等。当前阶段,加快形成并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撑,而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又离不开前沿技术和未来技术。想要打通从前沿技术、未来技术到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演变之路,必然依靠深度科技创新。
总之,在全面创新范式下,提高前沿科技原创能力、培育新产业新经济,将对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起到关键作用,这也正是深度科技理念应有的内涵和意义所在。可见,以上两个报告所涉及的深度科技内涵及相关内容,本质上与我国新时代基于前沿科技创新的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较强的关联。深度科技创新成为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路径之一。因此,本文将深入理解深度科技创新的内涵,把握深度科技创新的特征与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际,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推动我国深度科技创新。
1 深度科技创新的内涵特征及发展趋势
1.1 相关概念
1.1.1 深度科技
大致来看,深度科学(deep-science)强调创新链前端;深度技术(deep-tech),也被称为深度科技,强调创新链中端;深度创新(deepinnovation)强调创新链后端,着眼于发明创造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经济价值实现与财富创造。但无论前端、中端,还是后端,都属于科技创新全过程的一部分,因此,在本文中,统称为深度科技或深度科技创新。
1.1.2 技性科学与技术科学
关于技性科学和技术科学,学术界广泛使用的是技性科学(technoscience)一词,说明其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从英文复合词的翻译或用法来看,两者又有一些差异:(1)皮克斯通用以指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技术,即深度依赖于科学的技术工程。皮克斯通把技术科学作为认识世界的方式之一,强调技术与科学应不可分割地关联在一起。(2)法国科技史家多米尼克·佩斯特等将技性科学理解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整体上表现出的一种性质。其编著的《科学与知识的历史》第三卷中,把1914年至今的科学与知识历史,称为“技性科学的世纪”。(3)国内多将“technoscience”译为“技性科学”。刘永谋将其翻译为“技术化科学”,但认为用“科技”代替科学、技术,比“技术化科学”的观点,更能反映当下实际,且更易为社会所接受。(4)李醒民]用“te‐chosciences”即复数形式表示技性科学及其发展,认为将技性科学放在新的科学技术体系的大框架下来看,技性科学就会具有原本意义上的科学所不具备的一些特征。(5)李春成对科学与技术的关系进行系统梳理后指出,在现代科学技术体系中,科学与技术之间呈现出科学技术化、技术科学化的相向发展、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认为技术化科学(实验室科学研究手段的技术化)、技性科学学科、技术科学学科并不是一回事。
1.1.3 硬科技与深度科技
二者的含义相似。贾米森和韦特直接用“深度科学”一词来指代“硬科学”。他指出,深度科学包括通过假设和实验来研究宇宙万物的任何自然科学,如化学、生物学、物理学或天文学,这些学科构成了现代科学的核心;而数学作为科学家常用的构建科学理论的语言,被认为是深度科学的基础。“硬科技”一词无论在我国政策界还是产业界,都有不少人在使用,其强调物质性科学技术的一面。相比于深度科技,硬科技容易引起一些误解,似乎科学技术可以被截然划分为硬科技与软科技两个部分,且硬科技重于软科技等。本文所指的深度科技,不仅超越了贾米森界定的深度科学的范围,而且动态地将每个阶段的前沿科技重要领域纳入其中,对于我国推动基于前沿科技的创新创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1.4 深度科技与深度科技化
前者指的是科技创新本身的一种演变形式。在这一发展时期,产业创新更深地依赖于前沿科技领域的科学研究及其知识进步,更需要重视科技创新链的前端;新产业主要来源于原创性科学突破和前沿性技术发明,是基于前沿科技的创新创业结果,是以科学研究为基础的创新模式。而后者指的是科技越来越深地渗透到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的趋势,是有关科技与社会关系的命题。
1.2 深度科技创新的界定及内涵特征
本文将深度科技创新定义为:基于前沿科学技术的创新经济发展过程,即通过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研究,以深层次科学原理的新突破为基础,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与规模化发展为目的,以高水平科技创业为主要路径,以体系化科技投资为主要手段的创新经济发展过程。据此,深度科技创新表现出以下主要特征。
(1)深度科技创新不是指一般的技术开发应用和常规的现有产业扩张,而是建立在深层次科学原理突破的基础上,主体创新方式是以前沿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其他创新方式只起到辅助性作用。大学和科研机构作为企业开展深度科技创新的学术支持单位,对产业的持续性技术创新起到支撑作用。
(2)强调所涉及的科技领域是限定在一定范围,且动态变化的。深度科技创新涉及的是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的科技。不同国家、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优先发展领域,如欧洲当前阶段的十大关键技术领域等。
(3)强调基于前沿科技的高水平创业在技术商业化中的作用。在深度科技商业化中,创意、创造、创业与创投相互依赖,成为深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创新产业不可或缺的体系化因素,其中创业是一个关键节点。
(4)强调体系化的保障作用。深度科技创新从科学原理突破到创新型产业的规模化发展,需要政府、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资本市场等的体系化支撑,需要各方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5)深度科技创新是一个创新产业的发展过程。深度科技创新着眼于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目前,之所以深度科技率先在美国和欧洲得到关注,是因为依靠深度科技创新发展创新型产业是建立在一定的科技发展基础和产业发展基础之上的,是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然也是当前科技前沿领域面临群体突破的新机遇所在。
1.3 深度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
随着深度科技的不断发展,深度科技创新本身及相关影响因素也随之进化,因而出现了新的形势和发展趋势。
1.3.1 深度科技领域突破难度加大且更多偏向于技术科学和技性科学领域的突破
科学原理的突破既包括基础科学理论的突破,也包括技术科学、技性科学原理的突破。后者在目前我国大量深度科技领域存在技术发展瓶颈的情形下,可能更为重要,亦符合钱学森倡导的大力发展技术科学的中国科技创新路线。从历史经验和规律看:一方面,深度科学原理取得重大突破、颠覆性技术发明创造取得重大进展,其难度肯定随着认识对象的复杂程度增加而增大;另一方面,深度科学领域的通用技术、工具技术、平台技术的进步,对整体深度科技创新具有愈发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3.2 深度科技创新越来越依赖创新的制度建设与生态体系升级
以美国为例,深度科技创新发展历史,就是其创新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深度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不断优化的过程。美国先后开创了一系列在历史上有巨大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制度。例如:1862年的《莫里尔土地赠与大学法案》为研究型大学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范内瓦·布什推动建立了美国政府通过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科研的体制机制;1980年通过的《拜杜法案》促进了深度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而风险投资制度在美国的建立与发展,更是对深度科技领域科技与金融互动体系的构建发挥了巨大作用。此外,通过科学、技术、产业等创新链各环节的紧密联系与互动,形成了良好的创新生态,且其对深度科技创新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产业与创新生态升维成为数字时代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抢占新赛道的必由之路。而深圳“双创”发展经验表明:制度开放作为培育“双创”发展动力的关键,有利于“双创”制度文化环境的形成,是深度科技创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1.3.3 高能级、复合化的创新主体越来越成为深度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
我国强调国家实验室和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也充分说明,高能级的创新主体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具有核心作用。以企业主体为例,当企业从跟踪型科技创新主体升级为引领型科技创新主体时,其在深度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就会变得更加突出。究其原因,在深度科技创新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商业化的过程中,最关键的是规模化及制造阶段。同时,深度科技创新创业主体也呈现出身份复合化的特征,反映了在深度科技创新时代创新主体身份的深刻变化。例如,深圳识别出了多种复合“双创”身份,包括科学企业家、工匠创业者、星火创客等。
1.3.4 深度科技创新更加依赖于创新投资的体系化
深度科技创业公司面临不同的风险,如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因此需要新的投资方法和投资体系,助其克服各种系统性障碍。深度科技投资更看重投资体系的相互融合与衔接。其中,相互融合是指科技创新与金融的关系不断深化,二者由单向配合阶段、密切结合阶段发展到深度融合阶段;相互衔接是指深度科技创新不仅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更需要多元化风险投资及证券市场的加持。而上述市场机制离不开政府对研发的直接投资和对风险投资等的间接政策性支持。换言之,由于深度科技创新具有长周期、高风险、轻资产、变化快等特征,要想保持市场的良好运行,就离不开政府的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欧洲深度科技报告(2023版)》的数据显示,深度科技初创公司要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水平,就需要比传统初创公司多投入35%的时间和48%的资本。
1.3.5 深度科技商业化对技术知识基础、创新创业工具和平台的依赖度更高
深度科技创新突破性成果能否实现商业化,与该技术成果所具有的知识基础及所涉及的每个领域的技术工具、组件等条件直接相关。例如,生命科学领域的基因编辑工具、AI平台等已成为合成生物技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重要条件。如果一项技术背后的基本原理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并具备较好的技术知识基础、创新创业工具和平台,就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支持,降低初创时的技术难度与融资难度,进而增加创业成功的可能性。
1.3.6 深度科技创新将成为我国第五次创业潮的核心内容
从第一次农民企业家、城市个体户创业,第二次科技人员下海创办科技企业,第三次互联网行业创业,第四次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标志的全民创业,到现在第五次创业浪潮正在形成,我国已经掀起了5次创业潮。这次创业潮是以深度科技创新成果为支撑的高水平创业,是在全面创新、全民创业基础上的以开展深度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本轮创业潮与以往相比存在明显的区别,如面临的经济环境不同、国际环境压力大等。整体而言,本轮创业潮是国家开放战略所需要的,也是国内经济社会向引领型创新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因此是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契合的。
2 大力推动深度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对策
深度科技甚至被称为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和数字革命之后的第四次创新浪潮,可见其在未来科技竞争与产业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深化相关理论前瞻性研究,积极谋划战略布局,大力推动深度科技创新实践探索,无疑对国家和区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推进深度科技创新创业和深层次的制度创新改革。
2.1 深度科技创新的战略路径:促进创业式创新和创新式创业的双向互动
创业式创新与创新式创业双向互动是推进深度科技创新的时代需要,符合深度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前者强调,高水平创业对深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来说是一种最佳的方式;后者强调,现在的高端创业已经逐步升级到由前沿科技创新引领的阶段,是以科技原创成果为基础的创业。二者双向互动是深度科技创新创业的基本要求所在。如果把美国的创新模式看作创业式创新模式,把日本、欧洲的创新模式看作研发式创新模式,那么从20世纪后期以来的创新型新经济发展绩效看,创业式创新模式是优于研发式创新模式的。可以将全球创新高地划分成两种类型:波士顿、巴黎、伦敦等地区是以研发创新为主的全球创新高地,硅谷、中关村等地区是以创业为主的全球创新高地。由于现在从知识到创新的链条越来越短,研发创新模式会慢慢过时,而创业式创新模式会越来越受到青睐。创业式创新模式也更符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费尔普斯的现代经济活力理论。他把经济活力看作创新背后的深层动力与制度的综合体。科技体制改革实践表明,面对中国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难题,如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畅、高校与科研机构成果转移转化难、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价值无法充分体现等问题,最佳路径就是大力推进科技型创业。王德禄把创业视为最大的创新。由于深度科技创新具有难度大、风险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将创业式创新作为其战略路径,显然是合适的。
适应深度科技创新需要,深化创业式创新和创新式创业的双向互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促进高水平创业。主要包括:大企业高管的衍生创业、海归创业者归国创业、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的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创业等。二是促进高效率的新模式创业。主要包括:师生共创模式,打造一批师生共创品牌;大企业生态型孵化模式,建设一批生产基地或大型企业孵化平台;创新创业大赛式创业模式,识别验证创新创业人才等。三是促进深度孵化体系建设,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四是全力打造科技创业文化,建设创业型组织,最后形成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国家。五是围绕基于大学、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的颠覆性技术成果的创业全过程,积极探索创新式创业的政策体系、方法体系、孵化体系、投资体系和服务体系,如分行业的概念验证服务能力建设等。
2.2 深度科技创新的投资:完善接力棒型投资体系
保证深度科技创新顺利推进最关键的环节是,持续完善政府引导下的接力棒型深度科技创新投资体系与机制,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有机衔接。
一是持续强化政府研发投入的引领与基础保障作用。深度科技创新的源头是前沿科技领域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特别是依托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有组织的科研,获得的原创性科学与技术原理的突破。因此,需要不断优化投入结构,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基础性研究的投入。
二是对深度科技创新的投资形成接力,并以中心城市为单元建立投资梯队与投资连接体系,不能断档。国家主要投资基础科学研究,地方政府、大企业等主要投资技术科学研究,概念验证基金投资验证环节,天使投资等耐心资本投向前沿科技转化的早期阶段,创投基金等再将接力棒传给后期的私募投资人、产业基金、实体企业和早期的公众投资者。
三是发挥好资本市场在深度科技创新投资生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创业板、科创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深度科技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市场遇到困难时,要采取积极的引导性措施,保持市场对深度科技创新参与者的吸引力。
四是引导更多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通过更大力度的政策激励和项目资助,引导企业由技术创新主体转变为科技创新主体,使更多企业特别是大型创新型企业参与深度科技创新,以获得更多突破性、原始性的创新成果,并促进深度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五是引导创新创业大赛更多向深度科技创新领域倾斜。通过大赛筛选出更多深度科技创新项目,并聚集资金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以加快其转化应用。
六是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纽带作用,促进有利于深度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高效率运转。
七是重视投资体系的衔接与调整。不论是概念验证环节、天使投资环节,还是后续研发转化落地环节,不论是政府对基础研究的资金支持,还是对投资体系、退出机制的政策支持,都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
2.3 深度科技创新的环境支撑:优化科技创新服务,加速生态升维
由于服务对象是深度科技研发主体及其成果转化主体,以及后续形成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因此相对应的服务就需要优化升级,生态建设也需要升维。
第一,大力发展各类科技服务业,尤其是细分领域专业技术服务业,完善深度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一是根据深度科技创新细分领域的特点与需求,创造性地开拓发展该细分领域的“人工智能+”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形成制造与服务协同、匹配发展的局面;二是顺应细分化、垂直化、协同化的发展趋势,打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优化升级;三是促进同类服务业务的细分发展,如将创业服务细分为商业模式验证服务、创业者培训服务等;四是发展第三方或第四方服务平台,开展细分领域的产业化促进服务等。
第二,以深度服务科学家创造、创业家创业、企业家创新、投资家创投为核心,构建创新主体密切协同、多层次多要素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结合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要,依托高新区、开发区、大学科技园等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打造科创园区服务生态圈;二是支持扎根区域的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打造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加强以风险投资机构为主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的建设;三是大力建设大型创新型领军企业双创基地,推动企业内创业和开放创新,打造行业创新资源密集、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大中小企业融通的开放型创新联合体生态圈;四是发挥区域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建设以科技服务机构为纽带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生态圈;五是围绕未来产业的培育需求,运用包含密度、高度、融合度和社会支持度的“四度”产业创新共同体理念,不断优化区域产业与创新主体、创新要素配置结构,打造热带雨林式的产业与创新生态系统。
2.4 深度科技创新的制度条件:深化创新基础制度改革与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
在深化创新基础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建立完善有组织科研与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创新基础制度。方向上,在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基础性研究仍将以技术科学学科、技性科学学科为重点,兼顾基础科学学科领域。制度建设上,需要在建立健全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等基础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更多可行的自由探索式科研、市场化创业式转化等方面的基础制度。二是建立创新创业复合主体基础制度。为使创新创业复合主体能够顺畅有序流动,需要在身份识别、职业建制、行业认定等方面形成相应的基础制度。当然,也要鼓励科学家、工程师、企业家、投资家相互合作、形成合力。三是分领域和行业持续建立和快速调整审慎监管制度。要吸取欧洲的经验教训,不断优化深度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尤其需要跟踪评估细分行业的创新制度需求变化,及时予以满足。
在加强科技创新文化建设方面,一是促进宽容失败的深度科技创新创业文化发展。要在加强中国建设科技强国所需的科技文化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厘清科技文化的内容体系及其表现形态。二是多层面提炼总结中国科技文化实践经验。强化案例研究,全方位总结凝练我国科技文化建设经验。中国已经成为科技创新大国,无论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微观创新主体,还是城市、科技园区等创新载体,都生成了许多有益的科创经验。例如,深圳将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文化作为城市主流文化,值得学习借鉴。
3 结语
随着创新型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程中不断取得进步。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路径,深度科技创新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深度科技创新并非一个新概念,而是我国依靠前沿科技突破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实践路径。而深度科技创新成功的标志是梯次培育出未来产业的“新新三样”,就像当前光伏产品、锂电池、新能源汽车成为出口的“新三样”一样。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深度科技创新并不能替代其他技术轨迹或创新模式,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不能厚此薄彼。
本文刊发于《创新科技》杂志2024年第6期。李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