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省级技术合同登记数据管理体系,联通技术合同登记系统,汇总全省技术交易数据”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放管服”改革,优化升级认定登记流程,省科技厅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完善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体系、提高登记人员业务能力、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强化考评监测等多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开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体系。《通知》明确提出,全省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和有条件的县(市)科技局均可推荐具备条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保证本区域内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正常开展。目前,已将原来行使省级技术合同登记权限的5家机构扩大至13个设区市。
二是上线全新构架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网络工作系统。根据《通知》,我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将全程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强化各类用户注册申报,涵盖省内技术交易输出方、吸纳方、中介机构、技术经理人等多种用户类型,同时增设高校管理模块,加强对全省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管理;各登记机构负责注册用户的审核、管理和培训,线上申报的技术合同通过审核后,可打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单,直接作为办理相关免税登记的凭证。
三是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人员培训。《通知》明确提出,登记机构的登记工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能力,由各市、县科技局(科委)审核推荐后报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要求技术合同登记人员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公正、文明服务、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是明确各级科技部门的工作职责。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强化工作指导及考评监测;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全面协助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抽查核准、部分合同登记等工作;各市、县科技局(科委)负责本区域内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监管。